公摊面积做到私人的使用证里怎么办
2021-01-29 16:13依据物权法的规定,商品房公摊面积是于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和使用的,公摊面积是不允许私自侵占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于业主共有,但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于业主共有,但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