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和女方都未满十八岁,生下一个女婴,在生活期间男方经常辱骂殴打女方,分开咯,女婴应该归那方所有
10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提到的男女双方均不满十八岁的事实并不构成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关键因素。然而,由于涉及未成年人的问题,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特别谨慎。 首先,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因此,如果男女双方共同育有一子(女),则该子女应当由其父母共同抚养。这意味着无论何时,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剥夺子女的抚养权。 其次,关于男方向女方进行侮辱、谩骂以及殴打的行为,这可能构成了家庭暴力或者虐待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有权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请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精神损害等。 最后,对于是否将女婴作为遗产的一部分分配给其中一方的问题,通常需要考虑多个因素,例如双方的生活习惯、经济状况、孩子的成长环境等等。在具体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或咨询机构的帮助,以确保公正合理的处理方式。同时,也需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尊重未成年人的权利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