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士,我2016年5月结婚,结婚时不知女方以前还有一婚和一个孩子,结婚领证时,发现的,然后感情不好,与2017-4月份离婚,婚前对方欠十二万帐,我全还了,因为我是军人,天天闹,一分不退我。
2024-09-22 18:22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他人偿还债务,且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因此,在您全额偿还上述债务的情况下,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剩余未偿还部分进行追偿。同时,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债务纠纷,并考虑通过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来处理此问题。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