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李锐涵和老家人方露经媒人介绍认识,我们在榆林做生意,方当初百依百顺,答应随我们外出并同居怀孕。婚后一反常态拒不外出,结婚户口也没迁到我家,蜜月期间就分居娘家,我们临出门前给了她娘家一万元现金。孩子在七个月时早产并进保温箱一个月左右,我关闭了横山门市回来照顾两个半月子。当时孩子在保温箱很危险,其母亲女俩亲口承诺孩子端午节后让我们带到榆林生活,待到我把孩子侍弄的可爱的时候母女娘又翻脸不肯出来了,并强行从我怀里夺走孩子回到娘家。其母游手好闲,没有职业,挟持我孙女除夕那天和其儿子来我家大闹,母女俩限制我儿子人生自由到十一点,儿子跪求我们给了她3.9万,如今她母女俩又来榆林店里闹腾,我们该咋办
2025-06-11 09:36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您的儿子及他的妻子之间存在婚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有义务尊重彼此的权利和意愿。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您对孩子的权利和利益,您可以考虑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作为父母,我们也应该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确保他们得到良好的照顾和支持。如果您的孩子需要特殊护理或治疗,可以考虑寻找专业的医疗机构或社会服务机构的帮助。 总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行为,以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人士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