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4月在外地借了别人一笔钱,当时是因为那个人给我说一起合资买房(当时刷的信用卡)一万元,每天给我点利息钱60块一天,两个月到4个月之内就给我最多不超半年,后面又借了5千其他费用,一共一万五,但是现在人联系不上,我也回重庆了,那套房子在我回来以后的一个多月也退钱了,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要回这笔钱,有写借条
2025-04-04 02:39首先,您需要了解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借贷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保存好所有与借款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借据、转账记录等;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归还借款及相应利息; 在可能的情况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同时,建议您尽快联系对方,协商还款事宜。如果对方同意还款,您可以先向对方支付一部分款项作为预付款,剩余部分待其还款后再行扣收。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如果您遇到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进行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