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前夫离婚两年,有个快五岁多孩子,刚开始离婚时孩子是由他带的,后来因为他没有时间照顾孩子,我们到公证处公正孩子的抚养权在我这,并且每年支付抚养费10000元,现在孩子每学期的学费在5600左右,我想让他在孩子每学期开学前打一半抚养费,他现在不愿意给,我现在可以起诉他吗?要求他一次性支付18岁以前的抚养费或者让他以后不能再见孩子
2025-04-19 02:48您好,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您和前夫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每月支付抚养费的问题已经通过公证处进行了处理,约定由您负责抚养孩子,并每年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 如果您希望改变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或数额,建议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您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付出的努力,以及支付抚养费的具体情况,以此来支持您的请求。 请注意,在进行任何诉讼之前,请确保您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