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起诉离婚在没有陪审员参加情况下进行的普通程序,但调解书却有陪审员名字; 二、在财产分割时 出现重大失误,将算出我退伍费中的夫妻共同财产 (8万)全部 给了女方,(没有平均分配); 三、去年在女方威胁逼迫 情况下,我签写欠其哥哥2.5万元欠条(当时女方说她借她哥哥的),在审理时女方并未拿出欠条作证,法院也支持了女方;而法院对于女方造成我父母伤害 住院医疗费用以及我欠别人的钱也不支持; 四、在审理即将结束 见我情绪激动不服审理,审判长发出了:“给五分钟考虑时间,不同意调解 就开庭审理,一审肯定不判决离婚,再拖三五年不判很正常的”带有威胁性言语;为了较快与女方离婚只好在调解书签字; 五、探望孩子时限法律并无规定,可法庭工作人员却告知说“法律规定时限两月探望一次” 六、在发现财产分割有错误找法院 沟通时,却被告知已经签字 属于自愿行为; 七、女方是过错方不孝敬公婆、不照顾孩子、将家中财物转移出去,更甚者为了得到更多财产 将孩子带外地躲藏一年,法院多次下传票 均被其娘家人 不知下落为由 拒收; 八、女方申请执行时,我要求申请执行异议,法院执行人员(知道调解书有异议)却不允许,并将我拘留,说给女方一个交代;拘留期满 又一次进行 续期拘留,事由是我瞒报财产 妨碍执行;并说再不支付女方财产,要按刑事案件处理,
2021-05-08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