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在2016年5月16日结的婚,在这一年期间我被家庭暴力了很多次,在2016年9月14号生下了我们的孩子,是女孩,这一年期间里公婆没有给过我一毛钱生活费。包括我平时给我孩子买吃的 衣服穿都是我接朋友的,我实在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了。以前我老公在的时候我经常遭到暴力,而且在我怀孕的时候还打我。我都忍了。因为我只想好好和他过,可是他有什么错都会怪我,就算是婆婆错了都会怪我。我大声对婆婆嚷嚷他就打我。就骂我。他之前说过如果我要是想离婚就要赔偿他家里为我们结婚所有的费用。还有生孩子的费用。还说如果我偷跑了他就去到我家杀了我全家人然后他自杀。我很害怕我去我家里找麻烦,请问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2021-06-18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