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在工地接木方的在个人的工地干活来的,一共接了七千根,2.6一根,干完以后他给我拿了四千块钱,说剩下的钱三个月之内给,并且给我开了欠条,到期以后我从他要钱,他说现在没有,我又给了他几个月时间,到了年底他说给我算清楚,到年底我打电话给他,结果就给我打过5000千块钱,现在还该我七千块钱,我有欠条能告他吗,如果告他我能赢吗,他当时能把钱给我吗,我想咨询一下。希望律师你看见能回复我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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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条、转款记录等)及债务人的基本信息资料后,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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