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在毕业之前找到一份全职工作,在一家英语培训机构里边任职英语教师,但是任职两个月后发现其工作性质不像以前承诺的那样,所以想要离职,在提前一个月找到校长说要离职的时候忘记提交纸质的辞呈,也没有发邮件通知。到了月中由于家里变故走得很急,就提交了辞呈直接离职,到现在校方威胁我回去做工作的后续交接,但是我又找到了新工作,不可能再回去交接工作,威胁我要走司法程序,我当初签订了一份合同,但是具体什么合同忘了,只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然后校方并没有给我们一份合同,现在这种情况对于我来说应该是处于被动状态吧?
2021-06-14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