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结婚前在上海读书,毕业后落户上海,自己买了房,我也是外地人,和妻子结婚后,通过我公司的人才引进也落户到了妻子的房子里。现在我们闹离婚,妻子要求我把户口也迁走,这个要求合法吗?如果我们真离婚了,我的户口应该怎么办呢?另外,还有个6个月的宝宝,如果孩子归妻子养的话,我每月应该付多少抚养费呢?是税前工资总额的20%-30%吗?谢谢!
2021-06-16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