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女方我跟我老公分居三年多了,这次是他起诉我的,我跟他有个女儿,孩子一直跟着我生活,我同意离婚,由于地方太远了,回不去签字,这样能不能,把离婚协议书寄过来我签字,还是我写离婚协议书寄过去,没有家产,我只要孩子。
2017-10-28 13:58建议您向对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我国的离婚方式分为2种:第一,协议离婚(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债务问题达成一致,达成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在领取离婚证之后发生法律效力。第二,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债务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可以向对方的户籍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如在监狱服刑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向原告一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起诉,请求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