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离婚事宜!孩子今年9岁,男孩,因我本人身体不好,如果自己一个人抚养孩子,感觉力不从心!所以想让孩子跟着他爸爸生活!但他爸爸说如果孩子不跟着我,现在居住的房子就不给我!房子是结婚后买的,现在每月还在还贷款,买房合同上只有他爸爸的名字,没有写我的名字!我想知道如果离婚,房产应如何分配?谢谢!
2024-09-19 09:37您好,在中国,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共同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享有优先继承权。因此,在您和对方离婚时,您的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应该归您所有。 然而,如果您想要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您需要证明您有能力照顾孩子,并且您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承担孩子的教育费用等责任。此外,您可以考虑寻求法院的帮助,通过调解或诉讼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无论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都需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您主张权利的依据。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