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经朋友介绍在甘孜州一超市上班,说好的月工资四千,包吃包住,一个月三天假,我现在已经上了上个月班了,没有休息过。请我老板是不是应该多付我十二天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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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此种做法违反劳动法,劳动者享有休假权利的,公司不能剥夺,而且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4小时。超过的,要按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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