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五月份与我的丈夫结婚,婚后他对我家暴,昨晚用脚猛踹我肚子胸口后背,并且把我撵出家门。后跟我家人沟通过程中矢口否认他打我。结婚后我们没有共同财产,没有房子,结婚我也没要一分钱彩礼。收到的礼金他都交给他妈保管。这种情况下我要和他离婚,我怎么做才能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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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您可以起诉赔偿,搜集家暴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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