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前杏园一个普通村民,在2018年6月10号过麦后玉米抗旱期间,采用机井浇地,由于抗旱后下雨,我把总闸落下准备从水中提千水亭,结果导致我被电伤,昏迷不醒,手指被烫熟,幸亏及时送往医院才捡回一条命,已经构成了二级伤残,后经调查后发现是由于一电工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拆除漏电保护装置,并把总闸重新拉上造成的,本来约定赔款1000元医疗费,却迟迟不给

2019-07-06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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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6 16: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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