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和男的在一起时,有借钱给男方,有银行流水单也有借条,借条写的清清楚楚是借用于公司进货,他告诉他老婆是问别人借的,后来事隔两年他们离婚了他名下财产都转给女个女的了,就剩一套自己住的,起诉的他的话,这个钱能不能要到了?
2024-08-24 20:38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小三在与男方交往期间确实向男方提供了资金支持,并且这些资金被用于公司的经营活动中,那么这属于正常的经济往来行为。因此,在双方离婚后,男方作为债务人,可能需要偿还这部分借款。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借贷关系中的当事人应当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合同,否则可能会因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导致合同无效。如果借款合同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况,则借款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借款合同。 此外,如果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还款期限,而且男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利息等。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提醒您在处理类似问题时,应尽可能收集证据以证明借款的真实性,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