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年前,我叔父亲早亡,母亲带孩子改嫁,将土地及房屋暂交付给当时的村委会会记。后因家庭矛盾反回三甲集镇宗家村的原住地,但房屋及土地都已被重新划分,当时起诉但被法院判定败诉,至今无稳定居所。故希望贵单位能给予一定的建议来解决这件事。当时的村委会会记今仍健在,我叔希望能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联系电话:15346705233 注:当时我叔年幼,其母也健在。
2021-04-22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