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约定7000元夜市摊位转让,第一次给定金500元(有收条),第二次转账3500元(有收条),后我们不想要这个摊位,赔偿摊主1000元,剩余钱给我们退回来,私下没有协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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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但是由于涉及标的或赔偿数额较小,维权成本相对较高,从实践操作角度讲,建议尽量协商解决,若不考虑维权成本问题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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