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有一套房子,我们兄妹四人。多年前老人立遗嘱给了小妹,这份遗嘱一式3份。现在房子经商议要重新分配,并且立了新的遗嘱。不过现在有几点疑问,首先旧遗嘱只销毁了一份,另两份小妹说不见了;其次新遗嘱是打印的,只是由老人签了字;第三是两位老人年事已高,老父亲已经神志不清,最后签字是由母亲代签的。请问这种情况下,新遗嘱是否有效?是否会有什么潜在的问题? 盼回复,谢谢!
2021-06-22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