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10年结婚,婚前我借五万,他借三万付了部车的首付,之后三年月供,每月供2700,车我基本没有开过,后来被他卖掉,我一分钱没得;婚前他借钱在集体用地上建了房,婚后我贷了三万用于建房,这几年都是我在还利息,现在房也卖掉了,我也是一分钱没得;婚后他做饭店时我又和他去借了一万周转;两年九个月前我早产一女,花了四万,他只给七千,所以我又借了两万几。那时起他就去金城江发现,我们分居两地,女到目前只见过他三次,也没给过一分钱。我工作不自由,不能随便去他那里,他没有回到过我这里,现在他在那边有女朋友了,我想问我起诉他的话能赔多少?女我养。他有多少债务我不知道,只知道婚前他贷十几万做木材亏了,没还而建房
2017-02-27 21:45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