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男方,2017年5月21号拿得结婚证,之后一直两地分居,拿证之前没有同居过,到现在陆续用支付宝转账给女方有两万二千多块,买的东西不算,支付宝转账的有记录。现在女方提出离婚,请问我是同意签字好还是不签,能否让她还回一部分。本人经济很困难,两人之间没有共同财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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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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