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两次医院检查,相隔半月,但结果不同,请问是不是误诊,谢谢

2021-04-17 16:5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2021-04-17 16:55:26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8366今日律师解答 47946

相关推荐
加盟汽车4S店,做汽车品牌直营店,享受厂家的建店补贴,建店补贴分三年补,现在我经营了一年半,把店转给别人了,但是之前经营时的建店补贴可以享受,现在4S店找各种理由克扣,甚至不补,总计一年补贴4.2万元,请问这个可以起诉4S店吗? 1回答
有调解书离婚的,再婚用拿调解书吗 1回答
劳动部门拒绝复印合同 1回答
公法上的权利能否成为侵权责任的对象 1回答
提车开了发票后订车合同收回了合理吗 1回答
我想问一下,新农村合作医疗!对于大病保报销比例和费用是多少啊? 1回答
汤雪英与李松泉曾卫兰民间借贷纠纷案判决书 1回答
我交了律师费可否要求推迟起诉 1回答
撞死人判全责驾照吊销几年 1回答
有些地方卖1楼送小花园合法吗 1回答
安徽现在的劳动仲裁官司是不是不受理了 1回答
漳州华威律师事务所黄雅珊 1回答
办理天津白人落户犯法吗 1回答
经侦大队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1回答
欠信用卡5400被起诉了怎么办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