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个没领结婚证生的小孩,小孩现在6岁,我要求男方给我签一个抚养权归我的协议公证,但男方不出面,也没要求要小孩,小孩这6年一直我在管,和我生活,男方也没问过,男方多年前找小三,我抱起小孩走的,当初啥子都没说,过后他和那个女的结婚生小孩了。我现要求起诉男方抚养权归我,并支付抚养费。想找一个茂县那边有经验的律师,那个男的有点耍无赖,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口气
2025-02-09 20:07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诉讼请求,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法定监护权,除非存在特殊情形如严重伤害或虐待等。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已经与被告离婚并确认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孩子应当由您作为主要抚养人。 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同时,考虑到孩子的情况,可能还需要考虑是否需要聘请专业的家庭律师来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为了更好地帮助您解决问题,建议您尽快联系一位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祝您早日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