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美团的一名员工 2020年11月8日加入江苏俊达厦门美团SM站点 ,入职时 站点负责人承诺有两千块钱新人奖金,入职一个月发放。 等到12月20日发工资时并未有发放。 我于2021年1月11日提出离职, 被告知入职不满四个月奖金作废。 请问他这种行为违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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