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父亲在我九岁时要回来的,那时我上三年级,因为改姓无法面对所有同学和乡亲们我就退学了!父亲是一个人,从那时我就担起了所有家务事。开始过那要饭的苦日子,直到我十九岁找对象时他为对方要了400千元的养老押金。押金到手又来个2分大彩礼是4800,这时媒人不愿意了说他卖儿卖女。就在那个大半夜要带他去派出所闹翻了,对象当了说暂时不说了,第二天我让他把钱拿出来我去还给人家他不给了。就这样我去对方家说事时,对方说不要钱,要我跟他走。也就这样我没办法,那时也小就跟人家走了,我现在有很多委屈。无法说清楚我想和父亲用法律来说清楚,我走后他就去上人家的门了,
4天前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人身权与财产权。首先,您有权要求您的父亲返还您在上学期间因家庭变故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学费、书本费等。 抚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您认为您的父亲没有尽到这个责任,您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其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的身份,并要求其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 经济补偿请求。如果您的父亲未能支付您应有的生活费用,您有权向其追索经济补偿,以弥补因家庭变故给您带来的损失。 法律援助。由于涉及法律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最好先尝试通过调解或协商解决,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同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保护自己。希望上述信息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