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父亲名下有两处房产共六间,与长子、次子同住,3个女儿出嫁不在本村住,后次子另划宅基地建房住。现父亡,问次子是否对父亲名下的房产有继承权,3个女儿呢?
16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在没有明确禁止的情况下,次子有权继承其父母留下的房产。 至于三个女儿,她们虽然已经出嫁并离开原居住地,但仍然享有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因此,即使三个女儿离开了原来的居住地,如果他们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也应当被视为共同财产,并且应当按照共同共有原则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次子和三个女儿都有权利继承父亲留下的房产。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涉及到具体的法律细节和实际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