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员工工资50-100赔偿金怎么算的

2019-10-09 15:51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19-10-09 15:51:0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862今日律师解答 52901

相关推荐
隔壁挖地基自家房子开裂打官司打的赢吗 1回答
民间纠纷案件不认识原告 1回答
离婚后房产过户一方,但是发票是写的两个人的名字有影响吗? 1回答
工伤人员退休后死亡待遇 1回答
建行信用卡欠款1W,逾期3个月,打电话说好起诉 1回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一个小包工头和一个消防安装公司签定了劳务合同到8月1号到期。但是中途甲方增加工程量,到合同过期后也没有找甲方续签合同。10月7号工人在工地上因为甲方请的挖机师傅摆伏稍大,工人踩滑掉进1米5左右的坑里。引起脾脏破裂在医院没有抢救过来死亡。这种情况属于谁的责任。我大概负责到几成 1回答
发生了交通事故没有扣车和驾照需要去撤销吗 1回答
举报诈骗恶意广告怎么做 1回答
现在沙车司机撞死人不用负责任吗 1回答
父母出资买房如何公证 1回答
工厂搬迁又改厂名有补偿吗 1回答
拆迁办领取补偿协议书没有在规定时间领,过了时间去领可以不 1回答
交通事故伤者住院未办出院如何起诉 1回答
工伤理赔是否需要医院发票 1回答
诉讼费法院退还什么意思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