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双方家长合资买的门面和住房,住房是公正过的没办理房产证,公正时写的女方名字,门面房房产证写的是男方名字,因为买过之后是女方母亲在做生意,所以男方只付的首付,剩余的贷款都是女方父母支付,女方现在为哺乳期,如果女方想提出离婚财产该怎么分,离婚后男方家拆迁小孩还有权利继承么?
2025-10-21 09:26首先,关于门面房和住房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归一方所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否办理房产证,只要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一方,那么另一方就无权要求分割该部分财产。 其次,关于女方是否有权主张分割共同财产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通常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购房款是由男方支付的,并且剩余贷款也是由女方父母承担的,那么这部分财产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如果购房款是女方父母出资,或者购房款与贷款是一起负担的,则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应视为女方个人财产。 最后,关于女方哺乳期的权利和男方家庭拆迁后的继承权问题,这涉及到具体的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政策。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或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