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性或引诱将妇女带到无人地方对其进行了用手指攻其下阴,和强行接吻。而不强迫性交,事后女当事人要求私了或者将本人告上法庭,如果罪名成立,属于触犯哪一条法律?
2024-09-28 15:42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的描述涉及到严重的犯罪行为,包括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等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强制猥亵他人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强制猥亵的行为; 犯罪对象必须是女性; 本罪的对象是自愿接受猥亵的人,即没有违背自己的意志而同意被猥亵的人; 本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者过失。 您提到的“强行接吻”并不符合强制猥亵罪的定义,因为强行接吻一般是指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身体接触,而不是对被害人的身体进行攻击。因此,即使有其他行为,如使用手指插入被害人的阴道,也并不能直接转化为强制猥亵罪。 如果您已经遭受了上述非法侵害,建议尽快报警,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可能涉及的刑事责任,应积极与律师沟通,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可能面临的处罚情况。请注意,任何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均不在此范围之内,我无法为您提供具体的法律意见,请您向专业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