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跟您咨询一下,我1995年结婚,我家是公产房以前是我爱人爸爸的名字,2008年过户到他名下了,我结婚时住一间,现在他提出离婚,想请问您这房子算赠与他的还是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我能分到房子吗
2025-06-12 13:27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该房产在婚前就已存在,并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产权变动或赠与行为,则该房产一般被视为您的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时,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该房产属于双方共有或者赠予给一方的情况,否则您通常不会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然而,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房屋登记情况和双方的具体协议来判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婚姻家庭法专家,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