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了,因为夫妻没有共同财产,只有俩个孩子,孩子归女方,协议上写的是,男方每个月付给俩个孩子抚养费,但是离婚后,因为是男方走了,所以女方就一直住在婆家,当然婆家的房子不是男方的,而是公公婆婆的,公公婆婆也一直都让她住,现在呢,男方就以离婚了,女方还不走为由不给抚养费。像这种情况,如果提起诉讼,女方胜诉的可能大吗?
26天前在您提到的情况下,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支付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做出判决。 首先,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法律规定,离婚时,父母对子女有平等的探望权,即有权探望自己的子女。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但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法院一般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作出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判决。 其次,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法律规定,父母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如果一方确实无法负担抚养费用,另一方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法院调解等方式解决。 在您的案例中,由于孩子已经成年,并且双方都同意孩子归女方抚养,那么男方不需要再支付抚养费。但如果男方仍然坚持要求支付抚养费,而女方不同意,则可能会导致纠纷。 最后,如果您想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其具体诉求和理由,然后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处理相关事宜,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