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我已经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也给了前夫,孩子的抚养费他让我一次付清了。现在就是他家里人给我打电话说,让我把孩子领走,现在孩子在那里上学,学校要订校服,他家里人说没钱,意思就是说不给孩子钱。我想请问这属于什么问题,我要怎么办
2025-02-12 02:54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 您已经与前夫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协议,并且支付了相应的抚养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包括提供必要的生活和教育费用。因此,您有权要求前夫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 关于孩子的学校订校服的问题,这是学校的行为,与您的孩子无关。如果您的孩子在学校读书,您可以向学校了解相关的情况并提出意见或建议,但无权要求学校支付任何费用。 针对以上两点,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与前夫关于抚养费支付的相关证据。 -如果学校需要您为孩子购买校服,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夫的财产以支付学费。 -在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操作细节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和适用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