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名改了被开除了怎么办

2020-11-17 18:37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1、单位不缴纳社保,并且没有足额支付员工工资,那么员工可以以此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补缴社保费用并且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2、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0-11-17 18:37:5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6891今日律师解答 43192

相关推荐
农民工受伤医药费工地承担后人寿保险还赔不赔 1回答
打架做伤情鉴定的期限 1回答
撞人逃逸案件时有发生 1回答
对方起诉我离婚,不回来可以离吗 1回答
请问个人借条怎么写才能付法律责任 1回答
虚线变道已完成但车身未正,后车撞后侧 1回答
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取保候审阶段逮捕了是不是就要判实刑了 1回答
有工伤保险受伤了在家休息有工资吗 1回答
房产证加小孩的名字但抚养权不归我 1回答
取保候审记录影响孩子政审吗 1回答
一个朋友有前科,盗2辆电动车要判多久 1回答
朋友说他是公司股东,让我帮忙问同事借周转,没有借条,有转账记录,现在一年了本金也不退,公司名称和地址不告诉我,家也搬了,说是如报案或起诉他,就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理,国家会没收本金,我该怎么办? 1回答
大车撞死人驾驶证是吊销还是降一级 1回答
一般的交通事故赔偿多少钱 1回答
被冤枉偷东西,及对自己构成伤害,这样会不会触犯法律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