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你下,两个人谈对象,分手了,但是女方怀孕了,说好了流产没流,女方坚持要生下来。男方需要负什么责任。
2024-11-10 11:36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双方已经确认存在非婚同居关系,并且女方已怀孕,那么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男方应当承担一定的抚养和赡养义务。具体而言。 经济支持。在孕期和分娩期间,男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费用、医疗费用等。 监护权。如果孩子出生后不满两周岁,那么孩子的监护权一般归女方所有;满两周岁的,则由父母共同行使监护权。 探视权。双方都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但探视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等需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 教育费负担。对于未成年的子女,男方应按照规定负担其教育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男方的法律责任并非只限于经济上的支持,还包括可能涉及的民事赔偿或刑事责任等方面的责任。因此,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考虑到具体情况,双方可以考虑签订一份协议来明确各自的责任和权利,以减少未来的纠纷。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