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同事晚饭后回厂里时,经过快递站,因快递站电瓶车占用人行道,并拉线充电,她只能走店门口台阶处过,却被充电的线绊倒摔晕,当时报了警,用120送到医院里,经查多处软组织挫伤,膝盖红肿无法走路,无法工作。当时警察己取证,找快递老板协商,他只愿承担一半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一律不管。她五六天无法工作生活,对方只赔偿几百块钱,这样合理吗?应该如何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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