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两处宅基证,兄弟二人,老大把其中一套改成他自己的名字了,结果另外一套拆了,赔偿金兄弟二人平分了,因为只有老人,村里把老二一家的户口和老人的户口分在一起了,借居费也就只有老二一家了,现在老大的房子也拆了(其中有一半是老二的),拆迁款借居费所有费用没有给老二一分,并且老大要求老二把原来发的借居费分他一半,请问借居费该不该给他分,像这样的案件需要准备什么证据请律师帮忙分析一下!感谢!
2025-08-04 17:37关于您所描述的问题,我建议您首先收集以下证据。 原始的宅基地使用证明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 关于拆迁补偿协议或决定书; 老大将房产改名的事实证明材料; 村里关于借居费分配的规定或相关文件; 双方就拆迁补偿达成的书面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 接下来,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来解决争议。 与老大协商解决。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做出裁决。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还应注意保护好您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情绪冲动而导致事态扩大。 最后,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指导和帮助,请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