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老太太她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她的房子,在20年前她老公就写过房契,是说给小女儿,现在两个儿子私自去镇上抵掉房子拿来换地基,镇里没有通过女儿,只有两个儿子签字的情况下,就拆了一半的房子,之后女儿去找镇里,拿出当年的房契,镇里表示,,没有她的签字,剩下的一半不会再拆。20年前的房契现在还作数吗?他们没有经过同意直接拆房子是不是不合法?是否可以起诉
2019-08-19 17:15您好,若是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拆迁补偿归个人所有,如果涉及被侵权,可以具体和我们进行电话联系,为您提供专业解答,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