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一个月,现在想离婚,男方婚前帮我我还了23000的债务,我如果离婚应该退给男方多少钱,我应该把他给我买的戒指还有衣服酒席钱退给他吗
2025-06-17 05:28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因此,在你和丈夫结婚一个月后,你的债务应由你们共同承担。 至于退还给男方的钱款金额,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如果你没有其他财产可以用来抵偿债务,并且你也没有能力偿还全部债务,那么你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要求男方支付一定的款项作为补偿。 至于退还给男方的物品,如戒指、衣服、酒席费用等,也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如果这些物品是你们婚后共同购买或者赠予的,那么可能需要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配。但是,如果是你个人出资购买并用于个人消费的,则不需要返还。最终的决定还需要您与男方进行沟通协商,以便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