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于2014年12月通过别人介绍相绍,于2015年2月2日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婚后性格不合,经常争吵,大概过5个月就发她脾气古怪,常常无故胡言乱语,后医院确诊偏执型精神类疾病。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才得知她患有精神类疾病,2016年5月,分居至今,多次提出离婚未果,法院会如何判诀
2025-01-13 02:2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妻子在2014年12月通过他人介绍相识,并在2015年2月2日登记结婚。然而,在婚姻期间,您俩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2016年5月,您与您的妻子决定离婚。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虽然您知道您的妻子患有精神类疾病,但离婚的最终决定应该基于双方的共同利益以及对孩子的最佳利益考虑。法院将审查您的婚姻是否健康,是否有改善的空间,以及是否有必要结束这段关系。 如果您的妻子被诊断为偏执型精神类疾病,这可能会影响她的行为和决策能力,因此法院可能会考虑这种影响来做出适当的判决。此外,法院还可能考虑其他因素,如财产分割、抚养权等。 请注意,这些是基于一般情况的建议。具体到您的情况,最好咨询一位专业的家庭法或婚姻法律师,以获得最准确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