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结婚十二年了,因为感情不合十年都没在一起,现在想离婚因为没有正规的结婚证,户口己经牵到了婆家,像这样的婚姻如何解决。
2024-08-08 17:09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如果您的女儿和她的丈夫因感情不合而决定离婚,并且双方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可以到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书。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的身份证明; 结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如适用); 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等。 同时,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建议双方先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对方的真实想法和需求,以便做出更加理智和负责任的选择。 最后,由于您提到户口已迁移到婆家的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保留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您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但请注意,具体操作需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来处理。 总之,离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法律程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因此,建议您及早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