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只把人送到小门诊抹了下皮外伤,然后就送回家,也没留联系方式,病人意识不清,后来意识清楚后和家属去医院检查是外伤脑出血伴蛛网膜下腔出血,这算逃逸么?
2025-10-22 13:1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该事件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在事故中,如果驾驶者没有及时将受伤的人员送往医院,并且未留下联系方式,可能会导致无法进行有效的医疗救治或延误治疗时机。 在外伤脑出血伴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如脑损伤、颅内压增高等并发症。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患者最终能够清醒过来,也可能会因为脑部损伤而遗留长期的后遗症。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虽然患者在事故发生后并未立即就医,但这种情况并不足以认定为“逃逸”。然而,这种行为可能被视为疏忽大意的行为,即对他人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表现。此外,这种行为还可能违反了相关的交通法规,从而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如果您认为自己可能触犯了法律,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采取适当的行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任何可能引发法律责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