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博松律师,您好,我们是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英伦三岛小区的住户,现在有事请教。我们在2016年买了大面积285平方310平方2种户型的房子,但是我们的楼下7楼至2楼没有卖出去,开发商把剩下的房子改成公租房了,每一户改成4户。我们当时买房时售楼处宣传我们这是空中洋房,空中别墅,现在是公租房了,我们要打官司。怎么办?
2019-06-29 20:08违约,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和赔偿金,可以解除合同。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