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向你咨询一下:我和其他三个人合伙做了通信施工工程,股份分成如附件,附件是股分分成协议,项目是谢小龙引进,那时我只认识谢小龙,谢小龙已我投入5万得占项目10%的分成,刚开始谢小龙以租房为由让我转5万给他,但这钱她自己挪用了,没放到项目中,项目投入的钱由阮春生负责,即使借钱投入产生的利息由他们两个大股负责,这个协议是后面四个人签字的,(我负责项目管理,方案设计,很多事情都是我支撑,谢小龙占空股,阮春生项目不懂,只负责投钱,而且占了大股,投入的钱又算利息,这样合适吗?现在项目回款除开利息已经有利润了,但钱入账到阮春生那里(跟其他公司接的工程,合同是阮春生签的),我怎么拿回我本及利润?
2021-06-08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