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0岁,父母离异,后来父亲又找了一个后妈,生了一个女儿四岁,他们现在要求我每个月把所有工资上交,如果不交就把我撵出去,他们这些年不只一次的撵我了。我现在能有能力自己出去住,我该怎么办,可以起诉他们吗?
2025-05-26 06:02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但是这种义务是基于亲情关系而产生的,而不是基于财产分配或继承权。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拒绝支付抚养费。 如果您决定起诉,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确认父母的行为违法,并请求法院判决解除您与父母之间的抚养关系。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寻求帮助,如寻求社会福利机构的帮助或者通过法律援助中心等途径获得法律支持。 请记住,无论采取何种措施,都要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和情感因素。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请仔细考虑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