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疾人婚姻登记的司法解释

2019-10-30 12:41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婚姻法》只在第六条明确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并不涉及如何办理结婚证。 具体请参阅《婚姻登记条例》的如下规定: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019-10-30 12:41:54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110今日律师解答 45377

相关推荐
运城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1回答
跨省迁户口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吗 1回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个人财务纠纷律师在线咨询免费 1回答
十四岁小学生打架没给对方比此伤害可以拘留吗 1回答
手扶拖拉机被追尾责任划分 1回答
查封状态下签订抵押合同,后解封 1回答
小象优品利息合法吗。。。 1回答
拟制血亲终止,继女是否没有权利分遗产 1回答
个人名义送花圈可以写单位吗 1回答
以贩养吸大麻五百克怎么量刑 1回答
你好,请问薛火根律师联系方式 1回答
在上海垃圾不分类违法吗 1回答
起诉公司但是公司没有钱,但是此公司属于集团公司怎么办 1回答
通过别人的价绍买了二手车!当时不知道这车在市场多少!买回来不久才知道这辆车买贵整整一万块!现在越想越后悔!请问这样应该怎么办 1回答
诉讼费交完什么时候可以申请鉴定,要多久能有结果呢?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