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厂做了差不多五个月了 现在我不想做了 想急辞工 老板说要扣百分之五十的工资 请问这是合法的吗。进厂到现在合同什么的都没有签过

2020-11-23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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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也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020-11-23 13: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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