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病人快要死了,医院不治违法吗?
回答数:471
您好,对于急危重患者,医生和医疗机构有法定救治义务,应该先行救治后再考虑费用问题;对于病情不危重的患者,患者或家属不按正常医疗程序就诊的,延误就诊的责任由患者本人或家属承担。 医院是疾病救治机构,不是社会救助机构。社会救助是政府机构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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