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二十年前离婚的离婚前有一男孩(81年生)归我了O九年女方叫孩子回到她身边孩子直今没有结婚但是孩子今年十二月份有病了她让孩子来找我去医院看看病!我带孩子去医院检查以是脑梗死在市医院住院又转到长春协和医院手术后回东昌区医院我又交住院费伍千元。在这之前孩子的妈妈一分钱也没出我又分文没有了她就和孩子说你爸不管你了去太原了孩子一激动 死了。我诉就孩子的妈妈承担孩子生前医药费百分之五十。我要起诉到法院走法律程序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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