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贷款借了15万,当时就交了15000的保证金和一个月的利息。合同是签的一个月时间还款,逾期什么的需偿还3个月的利息,利息是万5/天,合同是11月22签的,2个月后因资金周转困难与贷款人商定25号再还第三个月利息(前期利息到月有还),但钱没有及时进来。到27号时突然被告知我们的保证金没有了,于是我们赶紧凑到了利息还之,结果要我们交逾期违约金每天万30的利息,今天我们要还款他们不收,他们不承认我们交的保证金。保证金和利息的证据我们有,但对我们不利的是我们签了那个合同
13天前首先,关于您提到的保证金和利息的问题,我建议您尽快联系贷款人或律师事务所进行协商解决。 在协商过程中,您可以强调以下几点。 保证金和利息都是借款合同的一部分,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如果合同中确实规定了逾期还款需要偿还剩余期限的利息,并且双方对此达成了协议,那么这部分利息应该由借款人承担。 关于保证金的退还问题,如果保证金已经被用于抵扣利息和其他费用,那么可能无法全额退还。 您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比如转账记录、银行对账单等。 如果您决定采取法律行动,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案件。同时,在与贷款人沟通的过程中,保持冷静、理性,避免情绪化的言辞,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希望您能早日解决问题,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